我跟前妻离婚后,孩子被判给了我。不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从来都不会阻止前妻跟孩子见面,有时候她还会把孩子接走照顾一段时间。但是就在前不久,我发现前妻把判给我的孩子带走了,而且她也没跟我说一声,现在联系不上她,也不知道孩子怎么样了,我很着急。
我和前妻苏筠是2007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认识她之前,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我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确定我爱上她了。苏筠比我小两岁,那时在老家驻马店一家美发厅工作,长得挺漂亮,至少在我们乡下算是漂亮的。
2008年,苏筠的父亲得了食道癌。苏筠家里姐弟6个,她是老二,下面的弟弟妹妹都在上学,一个姐姐也是刚刚参加工作。她父亲的病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但仍然不够。我眼睛都没眨一下,拿出了前些年在郑州闯荡的所有积蓄。苏筠很感激,但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
2009年3月,苏筠打电话说她怀孕了。这个消息来得有点突然,但我必须承担一个男人的责任。结婚,留住这个孩子,这些都没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我要离开郑州吗?苏筠是绝对离不开驻马店的,他们家的农活儿得靠她,弟弟妹妹的学习开销,也得靠她。我把她带走,就等于把这个家推进了“泥潭”。百般思量,我还是离开了郑州,决定回家和苏筠一起撑起那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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