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手两个月后,陈放又回来找我,他告诉我,他前妻主动提出要女儿的抚养权,现在女儿被前妻接走了,“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俩在一起了。”陈放再次向我表白。
我们俩和好如初,本以为我和陈放会幸福地走进婚姻的殿堂。可是,他前妻要他给他们女儿准备一套房子成年后住。这在我看来,完全就是一种变相的勒索,陈放的女儿才9岁,离成年还早着,再说,就算他女儿成年了,不应该是自己挣钱买房吗?
可陈放却希望能为女儿做些事情,只是自己的经济能力又达不到,为此情绪低落。陈放父母知道之后,更是毫无底线地提出,让我出钱给陈放的女儿买房子,我虽然经济条件还不错,但也不能白白当冤大头啊!
网友回复:男女之间,单是感情的事情,就已经够复杂的了。但往往有时,还会涉及到钱。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更加纠缠不清。对你来说,离异后遇到一个能开心地在一起的人,是非常难得的。但目前这种情况,也不是拿金钱去换真心的时候,毕竟一套房子不是一笔小数目,在经济上帮男人,是个技术活,帮不好,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所以选择权,在你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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