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在韩国当练习生和加入韩国SM娱乐公司成为EXO成员后在训练的过程中多次受伤,但是都要被迫带伤演出,还限制他在其他演艺圈的发展,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和对身体伤害的不适当救治已经证实经纪公司的严重失职和不负责任。SM称黄子韬擅自离队,必然对SM公司在中国的事业和韩流产生不可挽救的恶劣影响,2006年11月的时候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此纠纷案驳回,黄子韬胜诉,在黄子韬胜诉的情况下韩国法院紧急缩短调解程序于4月28日下午做出判决。
黄子韬
黄子韬受伤
黄子韬
2016年12月22日,黄子韬接到了韩国法院的通知,上面称“黄子韬诉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专属经纪约无效”的官司原定是在2017年1月13日上午10点开庭,改期到2017年2月24日,这次开庭主要的内容就是进一步的调解。在开庭之前黄子韬方面也曾提出过和解,但是SM娱乐公司方面并没有同意,韩国法院方面也没有采纳此和解方案和出具和解劝告裁定。4月3日韩国法院通知黄子韬方面的律师,称将会在2017年4月7日开庭后尽快判决,且不再进行调解。当天法院又告知将会在4月28日下午宣布一审判决结果。
黄子韬
黄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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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的律师称之前SM公司和EXO其他成员之间的解约案件都是进行了很多次的调解和开庭辩论,但黄子韬这次韩国法院只进行了一次调解开庭就要马上宣判一审结果,律师称:“如若韩国法院做出不公平的判决,我方则坚决反对,且已做好一切准备。”韩国SM公司在递交的法院辩论中称经常会有中国国籍的艺人单方面的解除合同并擅自在中国开展演艺活动,其目的都是为了独吞从中国市场上获得的利益,近期因为限韩令的原因韩国的艺人在中国的活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放任黄子韬擅自离开,那么对SM公司在中国的事业将产生不可挽救的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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