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在五年前曾做出令整个社会都深感震惊的恶性强奸妇女罪,遭到他毒手的娱乐圈大小女星多达六十多位,不仅用药物迷奸且拍摄大量的色情影片,这一事件也在当时引起轰动,让李宗瑞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然而,经过长时间的审判之后早已经在13年和14年先后进行判决之后,近日,台湾法院再次更一审判决为39年2个月,而这个刑罚则是之前宣判的二审判决结果的一半。
李宗瑞
李宗瑞案件是目前为止所发现涉及人数最多,且犯罪事实最令人发指的一个案件。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台湾富少李宗瑞先后在夜店带多名女子回住处,利用迷药对这些女性进行强制性交以及偷拍影片。恶行暴露之后,李宗瑞本人逃跑,由于其身份特殊,且涉及到的被害人更有多名公众人物,因此大家对该案件也相当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李宗瑞最终投案自首,在2012年,经过审理判决李宗瑞有期徒刑22年,随后李宗瑞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于13年判决79年7个月的刑罚。
李宗瑞
3月7日,由于此前一审案件的9名女子性侵案被发回更审,也在今天得到一个判决结果。最终认定强制发生性关系而判处39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在法庭上,由于李宗瑞本人还处在服刑期,因此本人未到场听从判决结果。不过,李宗瑞本人仍有机会对此次判决提出上诉。
转载请注明出处。